【导读】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2名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鹤城街道决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特此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报考条件
1.本次公开招聘鹤城街道办事处基层消防工作站人员2名。
2.基层消防工作站人员招聘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和党政纪律处分,没有参加任何邪教组织。身体健康,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2)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退伍消防军人条件可放宽至:年龄35周岁以内、学历高中及以上。
(3)掌握一定的消防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六个步骤。
(一)报名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2018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鹤城街道办事处四楼407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13967058289
(二)考试
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选拔,面试主要测试应选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性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
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排名1:1的比例进行体检,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根据考察结果,认为考察对象不适合岗位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中国青田网、鹤城街道办事处网向社会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县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578-6822664
附件:报名表
青田县鹤城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15日
(编辑:金丹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