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2023年松阳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落实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松委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松阳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专职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8名,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松阳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范围 1.具有松阳县户籍或配偶为松阳县户籍(以2023年7月17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松阳生源(松阳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松阳县);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 3.年龄在18-40周岁(1982年7月17日至2005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4.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3年7月1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7.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8.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失信、违纪违法记录; 9.有志于社区工作,乐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协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10.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18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松阳县民政局2楼会议室(松阳县慧明小区1号) 3.报名材料: (1)《松阳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5)一寸免冠近照2张。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委托书(附件3)、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以配偶为松阳县户籍报考的人员还应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社区党务工作者岗位需提供所在党组织的党员身份证明;面向专职网格员的需提供一年以上的从事专职网格员工作年限证明;面向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材料。 (8)女性35周岁至40周岁的需提供相应的社保缴费年限证明。 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7月27日-28日到松阳县民政局行政许可科(县城慧明小区1号)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7月29日上午8:30-11:00 笔试科目:此次招聘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面试 采取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证书者排位在前。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