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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东阳市教育系统雇员制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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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和《东阳市雇员制教师招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公开招聘雇员制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户籍要求:报考信息、音乐、体育、初中社会岗位的限浙江省户籍,报考其他岗位的均限金华户籍。生源地符合报名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户口簿迁移记录报名。户籍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

3.年龄要求:限1988年2月5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报考初中各岗位的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报考小学各岗位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6.教师资格证要求: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除外)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见附件1)的教师资格证书;未申领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与申请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上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笔试前一日。

7.其他要求: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公人员)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东阳市正式在编教师不能报考;按照人事招聘相关规定,合同期内的雇员制教师,不再重复录取为雇员制教师。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数详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缴费、资格初审

本次雇员制教师招聘的报名系统采用正式编制教师招聘的报名系统,雇员制教师和正式编制教师招聘的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一致,报考雇员制教师视同报考事业编制教师。已报名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的,无须再次报名。

报名系统https://zp.dyedu.net,报名截至2024年2月25日下午17:00。事业编制教师招聘中已缴费的,无须再次缴费。教育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方式

1.考试项目:招考形式为笔试+试讲(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学前教育等岗位以技能测试的方式代替试讲)。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

本次雇员制教师招聘笔试不再另行组织,以正式编制教师招聘笔试代替本次雇员制教师招聘笔试。

4.确定试讲(技能测试)对象(正式编制教师招聘中总成绩排名在招聘计划数内的除外)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招聘计划2人及以下的按1:4,招聘计划3-9人按1:3,招聘计划10-19人按1:2,招聘计划20人及以上按1:1.5)确定试讲(技能测试)对象,以上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试讲(技能测试)。

5.资格复审

试讲(技能测试)前,教育局对试讲(技能测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试讲(技能测试)资格。

入围试讲(技能测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试讲(技能测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6.试讲(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放弃试讲(技能测试)资格的,不再递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讲(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入围体检。

(三)总成绩计算

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学前教育岗位:

总成绩=笔试×40%+技能测试×60%。

2.其他岗位:

总成绩=笔试×50%+试讲×50%。

(四)体检

2024年新教师录取完成后,雇员制教师根据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分别确定考察对象。若各项成绩均相同人员,则以试讲的形式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学校选择

1.具体学校岗位在选岗前公布。

2.根据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

3.总成绩相同时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4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2.缴费确认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试讲(技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招聘信息会在东阳市微信公众号公示。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在上述公众号上公告。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4.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附件:

1.教师资格证相近限定

2.2024年雇员制教师招聘岗位计划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

附件: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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