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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拱墅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司法协理员)招聘公告》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环节,因有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导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司法协理员)1岗位出现空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司法协理员)2岗位总成绩第2名考生递补入围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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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备注 |
1 |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司法协理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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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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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司法协理员)2 |
许文娟 |
女 |
1995.06 |
总成绩第2名,递补入围体检考察 |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杭州市拱墅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71-89506026。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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