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清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依据《清苑区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试行)》,清苑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招收部分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收计划
清苑区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退役军人、有地方b证者优先考虑),主要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服从军事化管理,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18-24周岁(退役军人、有地方b证者年龄放宽到26周岁),男性,身高168cm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不适应于运动的身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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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有汽车驾驶、维修车辆电器、体育、文艺、写作、计算机操作等特长的优先招录。
三、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保定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量化保障指导标准》,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等级工资+高危补贴+岗位津贴+考核奖励等,并每年递增。入职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工资1900元,通过考核者依法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录用为清苑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4300,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到期后,经清苑区消防救援大队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正式录用后按规定为队员缴纳“六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食宿和被装全部免费,由单位统一提供。
4、每年享受一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四、休息时间
实行三班轮休制,每月休息8天(等级战备期间除外)。
五、报考程序
1、报名审核时间:2019年11月起至名额满为止。
2、报名审核地点:清苑区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材料
(1)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等原件。
(2)政审合格后统一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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