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力引进优秀人才,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等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2020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因疫情影响延期取得者,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
(三)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此类报考人员的大学英语等级成绩不作要求。
(四)瑞安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2020年6月19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计划数的限制。
(六)原与瑞安市卫健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解除协议未满五年的人员或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内解除协议未满三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0日-2020年6月24日。
报名人员要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如李四+浙江大学+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发送至瑞安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电子邮箱rahoshrm@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收到回复邮件才能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瑞安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77-65866007)。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重复报名则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报名表》(请同时提交报名表电子稿及其含有本人手写签名、近期免冠彩照的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扫描件。属于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扫描件。
(3)瑞安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专业资格审查按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版)执行;
(三)资格复审及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单寸免冠彩照2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入围考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具体考试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报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实施。
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信息。
(四)岗位调剂
入围体检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可在符合调剂岗位专业要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本人意愿进行岗位调剂;出现放弃岗位调剂的,考生可依次递补;入围体检的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不再予以调剂递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信息。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后放弃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和考察期间或考察合格后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瑞安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时间后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岗位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62893/index.html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70466/index.html
招聘咨询电话:
瑞安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0577-65866007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7-58906070
附件:
1.附件1:2020年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2020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报名表.xls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