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包括文职辅警、勤务辅警,主要从事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2.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4月2日至2002年4月1日)。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条件。文职辅警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一般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招聘办法
遵循公开、竞争原则,采用统一考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方式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用。
(一)资格初审及反馈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
(二)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三项(男):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三项(女):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3.面试。面试根据不同岗位需求组织开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政审。政审工作参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政审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四)调剂
相关岗位如未招足计划数,而有相同资格条件的对象因故未被其他部门录用,可予以调剂录用。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应聘人员保险如有在保的,应当自行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提前登陆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下载打印《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好相关个人信息,并在本启事公布的报名期间内直接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20年4月13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咨询电话:0577-85850824。
报考资格确认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路850号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一楼会议中心。
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个人与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下同)由区财政保障,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任务、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危险程度等确定不同薪酬,辅警人均薪酬达9.1万元左右,并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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