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民政局关于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青田县委?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委发〔2020〕12号)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1.青田县户籍(以2023年3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青田县生源(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青田)。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程序(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8:30—12:00,14:30-17:30。
报名地址:青田县民政局办公室(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人防大楼1608室),咨询电话:0578-6824945。
符合报名条件者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青田县民政局招聘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免冠2寸照片1张。
(二)考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大于4:1的,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不足4: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1门,内容为综合文字,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2天前以书面形式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自然淘汰。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4.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考察
1.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若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目前已经在青田县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内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需征得原用人单位同意,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若招聘岗位半年内(本次面试成绩发布次日起)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根据本次公开招聘该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疫情防控工作按最新要求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青田网https://www.zgqt.zj.cn/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青田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578-6824945
青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505317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一:《2023年青田县民政局招聘乡镇(街道)
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
青田县民政局202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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