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桐庐县环境保护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桐庐县环境保护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具体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如下:
1.具备较强文字功底,有公文写作及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思维敏捷,肯干肯学,善于沟通,能够较快学习业务知识并适应加班工作者优先;
3.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35周岁,有较好的办公软件使用能力,环保相关专业优先;
4.要求能够长期在本单位工作,桐庐本地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桐庐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9日至9月4日(每天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桐庐县环境保护局405办公室(城南街道金堂山路28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4)《报名表》(附后);
(5)如有文字功底证明材料一并提供,如个人获奖文章、优秀文稿等。
(二)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对比综合条件,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按1:3的比例参加,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报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三)根据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人选。
(四)聘用。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5850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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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