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同意,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和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和试用期内的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46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为9月9日9:00至9月13日17:00。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电气职业学院网站,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
报考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9日9:00至9月14日17:00。
资格审核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受理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改报岗位、补充资料、更换照片及修改信息截止时间为9月14日17:00。因材料上传不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10月10日9:00至10月13日9:00自行登录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
(四)其他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各招聘岗位的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9月19日9:00至17:00到许昌电气职业学院1201A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3.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10月14日9:00至17:00持相关材料到许昌电气职业学院1201A房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职业道德、教育基本理论(含教育法规)、形势与政策。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为10月13日(周日)。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成绩在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二)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含《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含《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笔试准考证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需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许昌电气职业学院网站发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试讲、说课或答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六、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学院研究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xcevc.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0374-3189952(工作日8:00-12:00,15:00-17:30)
报名技术咨询:0374-3189950、0374-3189952(工作日8:00-12:00,15:00-17:30)
监督电话:0374-3189970(工作日8:00-12:00,15:00-17:30)
许昌电气职业学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