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综合文字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文学门类 |
经济工作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长兴户籍;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要求(报名前需取得相关学历证书);
6.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政府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4月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请在报名期内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需提交报名表(附电子证件照)、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
报名地点: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四楼党建办414室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4.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分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先)。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等)均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公布。请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电话:0572-6070122。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