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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青田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落实全省城乡社区工作会议及省、市、县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充实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委办发〔2018〕68号)、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现社办〔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1.35-40周岁的女性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应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2.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户籍以2023年7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为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的,需要在相应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
3.报考面向华侨、归侨侨眷、归侨子女和华侨子女的对象,经县统战部(侨办)认定后,户籍地可放宽至祖籍青田。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有志于城乡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3年7月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步骤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时需携带:(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2寸个人免冠彩色照片1张;(3)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提供的党员身份证明;报名岗位要求“退役军人”的需提交退役证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要求华侨、归侨侨眷、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的,需携带护照和居留复印件,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公证书等能直接证明其亲属关系的)、报名表到青田县统战部(侨办)审核盖章;报名条件要求“持助理及以上社工师证”的需提交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条件要求“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需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报名表上审核盖章;报名条件要求“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的需青田县民政局在报名表上审核盖章;报名条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的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和工作证明;(4)报名表一份《青田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表自行下载)。
3.报名地点: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人防大楼5楼512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