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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2022年7月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为对未就业的困难对象提供专项援助,经上级批准,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8名,具体要求如下:
单 位 | 工 种 | 人数 | 单 位 | 工 种 | 人数 |
海宁技校 | 宿舍管理员(女) | 1 | 海宁技校 | 工场管理员(女性) | 1 |
青少年宫 | 点名阿姨 | 2 | 青少年宫(袁花) | 点名阿姨 | 1 |
文化馆 | 前台(展厅管理,会办公软件) | 1 | 青少年宫(袁花) | 后勤 | 1 |
总工会 | 食堂辅助工 | 1 | 海宁市图书馆 | 图书管理员 | 1 |
海宁市博物馆 | 展厅管理 | 1 | 巡特警大队 | 保洁 | 1 |
硖石街道西山社区 | 居家养老(困难家庭) | 1 | 硖石街道由拳社区 | 居家养老(困难家庭) | 1 |
海昌派出所 | 门卫 | 1 | 丁桥派出所 | 门卫、保洁 | 1 |
海州派出所 | 保洁 | 3 |
1.基本条件: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系海宁市常住户口,年满“45、55”的人员,即女45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人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中注明“就业困难对象”或持《就业援助证》人员,包括被征地农民。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
3.招聘办法和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和“公开、公平、择优”原则进行。
4.报酬待遇:被聘用者试用期一个月,正式录用后按公益性岗位待遇(缴纳五险,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执行。
5.下例情况不能报名:
(1)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2)已领取营业执照;(3)当月解除劳动合同的。
6.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带本人《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援助证》,照片二张。
7.报名时间:2021年7月25日起,每个岗位报满三个为止。
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2号楼二楼5号窗口) 电话:89232733
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