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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招录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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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24年聘用制法官助理招录公告



根据《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法官助理主要从事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能,在法官指导下完成重要审判辅助性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录需求 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已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三)年龄要求在18至40周岁(2006年12月11日前、1984年12月11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法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七)父母、配偶、子女在秀洲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八)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9:00-1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扫描指定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12月12日至18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完善资料后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17:00。(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2月20日9:00-17:00,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及面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1.笔试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月21日上午9:30-11:30。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2.资格复审面试进行前,招录法院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3.面试面试由招录法院自行组织,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微信公众号秀洲法院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体检与考察由招录法院组织。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招录人数的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录法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制法官助理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及录用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微信公众号秀洲法院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补录 本次招录拟录用对象全部录用完毕后,招录单位根据一年内出现聘用制法官助理减员的实际情况,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补录人选,补录人数不超过本次招录人数,在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招录考试总成绩有效期自考试总成绩公示之日起算,有效期一年。 (七)签订合同 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询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四)如有疑问,可咨询招录法院,联系电话:0573-82721153,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区法院司法督察,0573-82721140;区纪委区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0573-82717827。(五)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微信公众号秀洲法院公布,请考生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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