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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9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医学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温州地区户籍,1980年1月1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