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缙云县人民调解协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基础素质要求: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2.学历要求:
大专以上学历(以2023年9月1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不限。具有5年以上政法工作经验、“两代表一委员”、10年以上调解工作经历或者具有相关行业专业特长、有特别突出贡献的,可根据需要适当放宽。
3.年龄要求:
(1)岗位1:20周岁-35周岁(1987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2日期间出生)。
(2)岗位2:36周岁-65周岁(1957年9月13日至1987年9月12日期间出生)。
4.能力要求:
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群众威信、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悉基本政策和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户籍要求:
缙云县户籍(以2023年9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二、办公地点
缙云县社会治理中心及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2日(8∶3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
缙云县人民调解协会(缙云县五云街道寺后路10号缙云县司法局三楼309办公室)
所需材料:
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
2.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综合基础知识一门,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可在面试前1天,从未进入面试的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3.体检、考察
面试后,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进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情况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本岗位下一次公开招聘前,如聘用岗位出现缺员的,根据需要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缙云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聘任管理。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须服从分配,试用期为2个月。
工资待遇:统一采取基础工资+绩效考核+计件补贴的方式,基础工资为1900元/月,绩效考核为1000元/月,计件补贴按照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标准执行。另团体意外险1200元/人。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人员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3.本公告由缙云县人民调解协会负责解释
4.咨询单位:缙云县人民调解协会0578-30102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