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隶属于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目前有3个园区,分别为东城园区、苍水园区、印江南园区。因园区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幼儿教师
二、招聘人数:3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24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并需在2024年12月30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完成教师资格认定。
五、招聘报名及面试要求
(一)网上报名
1.应届生
必须提供资料——个人简历(含电话和邮箱地址)、相关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
非必须提供资料——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普通话证书、健康证。
2.历届生
必须提供资料——提供个人简历(含电话和邮箱地址)、学历证书(如有学位证请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教师资格证(或提供2024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普通话证;
非必须提供资料——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健康证。
应聘者所有资料整理在WORD文档中,打包发至邮箱:304156483@qq.com(请务必在邮件名称上标注:姓名+应届生(历届生)+机关二幼编外教师应聘。所有应聘者材料恕不退回)。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
咨询电话:87368331丁老师
(二)资格审查
按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美术、个人才艺)。采用评委计分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先后名次。
五、体检、政审录取
1.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和政审名单,并公布在宁波机关事务网和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公众号。
2.体检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提供政审资料“无犯罪证明”,本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相关信息准入查询。
4.体检、政审结束,录用名单在宁波机关事务网和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公众号中公示。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待遇
1.招聘的编外教师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编外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聘任上岗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证书,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3.工资待遇按《机关二幼编外用工人员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执行,劳务派遣人员交缴五险一金。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9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