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执法科工作人员1人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8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联系方式:87289093/15968361996(微信同步)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作风正派,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队协作精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综合执法科工作人员(1人): | 建筑垃圾管理外勤岗(1名): |
参与建筑垃圾监管考核,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2.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海宁市户籍;
3.已取得机动车c1并有1年以上驾龄,能熟练驾驶手动挡汽车。
四、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社保凭证)、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简历进行筛选后采用直接面试办法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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