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07 15:21信息来源: 市卫健局
一、招聘计划
因中心检验工作需要,报市委编办、市卫健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检验岗位1人。拟招聘专业名称包括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全日制普通高校检验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35周岁(1985年1月1日前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所列的专业名称相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6.定向培养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7.不宜聘用为检验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按公开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楼办公室(江山市江滨北路296号)。
3.报名时随带资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期间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验审。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组织考试
1.方式内容:考试采用面试方式,现场提问。
2.考试时间:以现场资格审查时通知为准。
3.考试地点: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楼学术报告厅。
(四)组织体检
1.取面试成绩最高者入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若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
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