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其中机关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公安局普警岗位面向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的民警(已登记);其他岗位面向丽水市或云和县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已登记)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转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选调范围可放宽至浙江省。选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除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县外夫妻两地分居(分居时间满3周年)或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年龄男性可放宽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县域范围内乡镇(街道)机关事业人员,年龄可放宽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除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学历);
4.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县外报考人员还需征得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5.乡镇(街道)新录用人员报考须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周年;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调岗位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工作经历、年限等统一截止到2023年7月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的岗位;
6.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http://www.yunhe.gov.cn/col/col1229382574/index.html(云和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云和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具体的选调单位、职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可在上述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下载《云和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查询。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附件1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时间和要求
时间:2023年7月19日9时—7月21日18时。
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云和县2023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需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党委(党组)与组织人事部门(县外报考人员)同意并加盖印章。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证明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证明、相关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后,通过浙政钉发给拟报考单位联系人。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头报名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每个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不足比例或选调岗位情况特殊的,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领取准考证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必备的业务知识。满分100分,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选调岗位按照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前,由选调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证明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证明、相关经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2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笔试、面试成绩不计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由选调单位成立考察组,根据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选调岗位的适应性和匹配程度等因素,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或存在其他不适宜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程度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报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可在同类岗位入围人员中调剂确定考察对象。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参加选调人员的总成绩至下一次公开选调公告发布前有效。有选调需求的单位按程序报批后可从本次入围考察未被选调的人员中,结合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进行选调。
3.按照机关(参公)单位职级设置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政策,选调后,公务员职级和事业人员职称聘用,应在选调单位核定职数(岗位)内执行。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和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中共云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5120760。
中共云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5127791。
咨询电话: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578-5520698。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5526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