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部〔2020〕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户稳定就业的保障,突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公益性”属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现将2024年9月拟开发55名公益性岗位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拟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员55名,具体岗位名单附后。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具有托克逊县域内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户(三类户)。安置对象如下: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失业家庭成员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登记残疾失业人员;
(四)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七)因政府征地且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农民;
(八)通过市场渠道确实无法实现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三、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8日
四、薪资待遇
1.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1540元/月(含社保补贴)。
2.脱贫户岗位补贴1540元/月(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方法和步骤
符合托克逊县招聘对象条件的人员,首先到常住地村(社区)进行报名登记,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复核后,报县人社局相关部门审核及过党组会同意后,开展资格审查,按需推荐和面谈,用人单位初步拟定人员,做下一步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