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开化县公安局2024年第一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45 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身心健康,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4.报考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4月3日至2006年4月2日期间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3日至2006年4月2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报名人员须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4年4月3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
6.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多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开化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开化县公安局 浙江开化公安 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4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00 17:3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开化县公安局四楼414室(开化县解放街54号县政府大院2号楼);联系人:见原文。咨询电话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00 17:30。
3.报名材料:
(1)经本人确认签字的《开化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5)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或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对照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逐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4月10日之前,通过开化县公安局 浙江开化公安 微信公众号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本次招聘综合岗位辅警人员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其他岗位按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5.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包括纵跳摸高,10米 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三项(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合格的(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进入笔试环节。
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 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1000米、女800米只测试1次。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门,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纪律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附件4)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公示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公示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对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2.被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
(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3)存在竞业限制的;
(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4.决定不予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的或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经笔试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征得本人同意后,纳入开化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备选库。用工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从备选库符合岗位条件人员中按不高于1:5的比例组织面试或面谈。入围人员,按照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招聘程序进行。备选库有效期截止至下一期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纪律、监督、咨询和其他事项
1.本次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核查处理。监督电话:18367021799。
3.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方式:详见《开化县公安局2024年第一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的联系人栏。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5.本公告由开化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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