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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