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63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有较强责任心和应变能力,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及安排,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6月至2000年6月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特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退伍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及相关可用于放宽条件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单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具体岗位,报名后经笔试、体能测评(特殊岗位)、面试、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考察后择优录用。
拟录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并试用期1个月,培训、试用合格后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人员,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1108室(永宁西路518号);
四、其它事项
1.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定期进行协辅警招录,有意者如服从分配的,可随时到龙湾区公安分局1108办公室报名;
3.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577-85880083/85880037
附件: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
龙湾区公安分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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