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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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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慈溪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慈溪市公安局下属单位辅警28名,岗位及专业要求见下表。

序号

种类

岗位

性别

岗位要求

数量

1

勤务辅警

监所勤务

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基础优先

11

2

勤务辅警

监所勤务

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基础优先

11

3

勤务辅警

警情处置

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基础优先

5

4

勤务辅警

特种车辆驾驶

具有A1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且近2年未发生责任事故。

1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勤务类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或有大型客车、船舶驾驶资质的人员应聘辅警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9月9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填写《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加贴一寸免冠电子彩色照片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资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348774010@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四、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7.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体能测评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2。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和书面表达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

笔试具体时间于体能测评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3

(二)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出现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4-63331082(工作日),陆老师。

附件:

1.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2.宁波市公安机关录用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doc

3.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检标准(试行).doc

慈溪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cxhr.com/news/19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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