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2024年乐清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1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4年6月2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户籍符合岗位要求的也可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后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乐清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5.原乐清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离辞职未满5年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的除外因约定期未取得执业资格而被原单位辞退现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住培合格的除外该部分人员限报考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已取得乐清市卫健系统录聘用资格人员含未确定岗位的农村社区医生定向委培生
8.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9.《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其他具有编制的公职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
七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上述第六类、第七类相关对象请于报名时将证明材料上传至报名网站附件栏。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需求详见《2024年乐清市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9时—6月26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24日9时— 6月27日17时。
报名网址***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温馨提醒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再予以改报请报考人员注意时间节点提前报名。
二网上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29日9时— 7月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6月29日9时前会收到缴费短信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费每科考试费50元。缴费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站中“统一支付”选项打开“公共支付”页面查询。若无法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可在7月1日上班时间与乐清市卫健局组织人事科0577-61882118联系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三计划核减取消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本次招聘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比例不足开考比例岗位代码为0101、0205、0502-0505、0615、0818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4年7月4日1000-15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自动放弃改报处理并退还考试费。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2024年7月3日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8日9时—7月13日11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一除岗位代码为0101、0205、0502-0505、0615、0818岗位外其余紧缺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时间暂定为2024年7月13日如遇台风等不可抗力突发情况时间另行通知。内容为专业科目一门笔试满分为100分。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超过包括5人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保留小数点后1位同一笔试科目参加考试人员少于5人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成绩将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根据考生成绩按岗位代码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遇同一岗位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则以下列次序优先1学历高的2毕业年份早的。如不能区分的则另行加试。
二具体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办法在乐清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同一岗位代码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体检、考察
体检由市卫健局与市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对象名单公布后岗位不再予以递补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由市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一体检、考察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其档案由市卫健局存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被确定的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年限。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必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住院医师在规培期限内取得逾期未能取得聘用单位一律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学位等各类证书证明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
请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留不良信用记录。
本公告由乐清市卫生健康局、乐清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乐清市卫健局咨询电话0577-61882118
具体用人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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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