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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苍南县县域医共体及其他卫生健康单位2023年招聘175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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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现役军人;

  3.原属于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含报备员额制),与用人单位解聘后未满3年的人员;

  4.原与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解除协议未满5年的人员;

  5.已与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单位签订2023年提前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人员;

  6.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11.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苍南县县域医共体及其他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年龄要求以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层次为准。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主治医师职称的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3年浙江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查。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国内各高校在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专业范围。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2日9时—7月24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苍南县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cnwsjk.vhost4.cnvp.com.cn),注册个人信息后,开始报名,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4)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根据岗位需要);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

  (7)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8)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县市事业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报考人员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资格审查时,报考职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为准。注册报名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7月25日9时—7月26日17时。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关闭。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7月27日9时—7月28日17时。

  已报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核。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再次报名资格审核

  时间:2023年7月29日9时—7月31日17时。

  对再次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系统关闭。

  5.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8月1日10时—8月3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1日10时前收到短信通知后,按短信指定的缴款单号通过公共支付或浙里办缴款,可查询到与短信指定的缴款单号一致的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凭证即为完成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系统不提供缴费及查询服务。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报考时可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上传至苍南县卫生健康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经审核后免缴其考试费。

  6.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本次招聘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比例不足开考比例(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网、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3年8月4日10:00-15: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自动放弃改报处理,并退还考试费。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如是A1-A7、A14-A25、A28-A30、A34-A38、A43-A50、A57-A60、A64-A69、A73-A78、A85-A91、A94-A106、A113可调剂的空缺岗位转入下一轮调剂程序。

  7.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8月12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12日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本次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次笔试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依次按以下次序优先:①以学历高者;②职称高者;③毕业时间早者(按年度)。如不能区分的,则另行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苍南县人民政府网、苍南人才网公布的为准。

  3.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入围办法处理;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报考A1-A7、A14-A25、A28-A30、A34-A38、A43-A50、A57-A60、A64-A69、A73-A78、A85-A91、A94-A106、A113空缺岗位可进入下轮调剂,其他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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