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嘉兴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现有梁林和平湖2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8个岗位共13人。其中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服务便利需要,根据性别按一定比例分别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7月底前毕业)。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一般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24:00前登录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jxxyrczp.zjxu.edu.cn/)“招聘岗位”栏目完成报名并上传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专兼职辅导员证明等),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或仅注册但不报岗位均无效。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2023年5月17日左右通过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jxxyrczp.zjxu.edu.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开考比例。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考前线上确认和准考证打印。学校将通过线上方式确认参加此次笔试的人员,给确认参加笔试人员发放准考证,未确认人员不视为具有完整的应聘资格。具体方案和事宜届时见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
(二)考试及相关安排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相关安排和信息将发布于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1.笔试
笔试内容以岗位相关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安排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还原件):身份证;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材料);党员证明(视岗位需要);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开具的担任学生干部证明(视岗位需要,材料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班级、担任职务、任职时间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下一环节。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根据岗位性质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业务知识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和标准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招聘单位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jx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jxxyrczp.zjxu.edu.cn/);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3-83642345(嘉兴学院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3-83592147 陈老师,0573-83640187 冯老师
附件:嘉兴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2023年第二批).xlsx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