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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杭州师范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师范大学创建于1908年,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杭州市,现有仓前、玉皇山、下沙三个校区,学校下设24个学院(部)、2所直属附属医院,具体情况详见学校网页:http://www.hznu.edu.cn/。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杭州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实验技术人员岗和心理咨询师岗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会计和基建工程技术人员岗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本公告挂出后,由学校人事处网站和各设岗单位网站发布具体岗位考试通知及要求,具体网址详见附件1。
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向招聘岗位对应指定邮箱发送岗位应聘表(附件2),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并提供相关的电子佐证材料。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作为已报名的凭证。招聘设岗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在考试时请将报名材料原件送设岗单位审核确认并按要求留下复印件。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通过其他方式报名应聘的无效。
报名所需提供的电子佐证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等),并附1寸免冠近照。
(2)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个人荣誉等证书扫描件,或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推荐表(应届生),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
(3)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会计和基建工程技术人员岗除外)。会计和基建工程技术人员岗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开考,不足该比例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设岗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通知来校进行考核,考核通知要求具体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和各设岗单位网站公布。实验技术人员岗位采用操作考试与综合素质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心理咨询师岗位采用专业知识技能测试、模拟谈话、课程试讲等相结合的方式;会计和基建工程技术人员岗位采用专业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形式和要求另行通知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模拟试讲、专业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和方式由学科专家组根据岗位职责、专业要求等内容拟定。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年度编制计划和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咨询和监督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有关本次招聘专业问题、招聘进展请联系设岗单位,政策咨询请向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电话咨询。
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网址:http://rsc.hznu.edu.cn。
联系人:郝老师,0571-28868157。
各设岗单位网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计划表。
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附件:
1.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表
杭州师范大学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