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专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治安处罚记录;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8年8月9日至2005年8月9日期间出生);男性;
4.限桐庐户籍;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消防专业经历、退役军人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至8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百江镇文体中心402办公室(百江镇紫燕路777号),联系电话:0571—64351231。
(3)报名资料: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
2.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20人的,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入围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能测试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3.体检、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生态百江”发布,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三、工资待遇
相关待遇按桐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标准确定。
四、其他事宜
1.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桐庐县百江镇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办法。报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可直接向向中共桐庐县百江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监督电话:0571—58502780。
扫描下载附件:桐庐县百江镇公开招聘消防专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