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因工作需要,面向宁波市大市户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窗口工作人员1名,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资格证书或法律类专业者优先。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3日后出生)的人员。
三、薪资待遇
1、拟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2、聘用人员实行固定工资制,年收入按照北仑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标准执行。
四、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报名表1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3、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5月30日(工作日)。
5、报名地址:北仑区中河路88号一楼窗口。联系电话:86784044。
五、录用流程
本次招聘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录用对象,办理录用手续。
宁波市北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