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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批简化程序录用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规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指标,是否按顺序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后提出申请,报区卫生健康局及区人力社保局同意”。经招聘单位研究并申请,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同意,现将递补人员予以公布(见下表)。
序号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
职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指标 |
面试成绩 |
备注 |
1 |
20230102017 |
镇海区中医医院
|
呼吸科医生 |
B9 |
1 |
77.64 |
放弃考察 |
2 |
20230102015 |
镇海区中医医院 |
呼吸科医生 |
B9 |
1 |
77.06 |
递补体检 |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74-89287280(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574-89287143(区人力社保局)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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