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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2022广西桂林象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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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详见附件《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25日至2004年3月25日期间出生);有驾驶、计算机、写作、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高中、中专(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桂林市公安局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

11.全日制在校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一般设置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资格复审、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特别注意事项: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党政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62号)精神,按照“谁召开会议谁负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原则,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在50人以内并缩短会议时间的要求,如报名人数在50人(含)以上,招聘单位有权分批分期或延期展开招聘程序,解释权归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驾驶、计算机、写作、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人事教育科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根据防疫要求,请报名人员携带14天内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码三码合一的绿码,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单独前往招聘单位,来前请电话联系0773-3810086,有专人领到报名处,不接受家属陪同。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9:00至2022年3月31日17:00截止(工作日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员当场确认。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由招聘单位随机出题,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我局将对即将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六)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面试前视情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业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50%比例计入个人笔试成绩。

是否进行专业考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笔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象山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十)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象山区财政全额保障,首聘人均4363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二)享受个人绩效、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伙食补贴、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警辅人员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一)我局将为报考人员建微信群,在群中发布关于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的通知,请报考人员按规定入群并保持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桂林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一旦违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已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六)招聘咨询电话,0773—3810086。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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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表.xlsx

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

2022年3月25日

原标题:象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lrcw.com/article/12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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