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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北仑最新招聘:事业编+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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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最新一批招聘来了,包括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区信访局等。一起来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浙江省职教先进单位——宁波职工业余大学和浙江省重点中专——宁波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升格建立,传承了优秀职教基因和匠心育人文化,具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和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学历(学位)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获奖或荣誉称号证书(文件)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40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3年1月10日(含)以后出生。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2月29日。2.报名方式:登陆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校园公告”栏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稿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hr@nbpt.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3、认定本次招聘的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考察)程序。4、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二)考试此次公开招聘中“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的选手)”的,可作为高技能人才按规定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其他岗位为“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考试形式。1、资格复审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1)身份证;(2)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3)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工院校毕业证书;(4)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获奖或荣誉证书(文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3、试讲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技术/技能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4、成绩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考试形式的实训教师岗位,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相加除以2(即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各占50%),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都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三)体检与考核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逾期不进行考核、考核或报考资格复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四)公示与聘用1.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2.因教学工作需要,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将人事档案调至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的,或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3.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4.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岗位要求的,考核结果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5.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学院人事处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13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人:姜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61,86891327。公开招聘邮箱:hr@nbpt.edu.cn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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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委区政府信访局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北仑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岗位:办件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加入非法组织;2.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3.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听懂宁波话,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 office 等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的人员。

二、薪资待遇1.拟确定的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2.年收入按照北仑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标准执行。

三、其他

招聘录用后,被录用人员将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待遇按照北仑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1.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2.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报名表 1份,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1张。3.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4.报名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1月24日(工作日)早上8:30-11:30 下午 13:30-17:00。

5.报名地址:四明山路738号档案馆4楼1401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781658

邮箱:395132760@qq.com。

五、录用流程

本次招聘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经面试后,拟录取人员参加体检,择优录取,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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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北仑区农业行政执法队)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国渔政33220”船普通船员1名。

二、报名条件1、政治素质好、敬业精神佳、责任意识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2、男性,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后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3、无不宜从事海上工作的疾患,具备小艇操作驾驶、解系缆绳、船舶清洁、网具清理等专业技能;4、机械类、船舶类、法律类相关专业优先,具有海上执法工作经验者优先;

5、持有渔业船员证书。

三、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1月29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如未招满,自行补招,不再另行公告。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者请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于2024年1月29日17:00前发送至招聘邮箱:18805648598@163.com,邮件主题为“船员招聘+姓名”。(二)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人员将根据《招聘人员报名表》情况进行审核,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录用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低于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需现场提交以下资料:①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相关职业技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渔业船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参加面试。面试者必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四、薪资待遇录用后按照《劳动合同法》、《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仑政办〔2014〕9号)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区里有关规定落实在职期间的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待遇,薪资面议。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6784615(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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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北仑人才网

编辑:郭梓谦|责编:沈焰焰 |一审:张若曦|二审:王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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