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青田县侨务办公室编外人员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青田县侨务办公室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人,主要承担办公室文秘、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二)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8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青田县户籍或青田县生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时需携带:(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2寸个人免冠彩色照片二张;(3)报名表一份。
3.报名地点:青田县新大街61号会展中心12楼1210室
咨询电话:0578-6821734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侨办将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报名人数超过1:20,将进行理论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经考察,择优录取。若考察对象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将不予录取,将从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五)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四、其他事项
按照青田县编外用工相关文件等规定执行。聘用后如发现隐瞒其本人真实情况或有不符招聘条件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侨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青田县侨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