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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泰顺县农村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现将入围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若考生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不在泰顺的,须先将档案转回泰顺,无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的,原则上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期限为7天(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4日);公示期间,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泰顺县农村发展有限公司、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泰顺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泰顺县农村发展有限公司,0577-67598692,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577-67582442;泰顺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77-67580089)。
三、如有拟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泰顺县农村发展有限公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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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农村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