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余姚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
指标 |
岗位要求 |
综合管理 (余姚市农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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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余姚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2.大学及以上学历毕业; 3.专业要求: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11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余姚市农业农村局613室(阳明西路317号)
3、报名办法: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格见附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咨询电话:89555335(限工作时间)。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统一进行笔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岗位所需专业相关知识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因本人原因提前放弃面试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前,如笔试成绩也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5的,则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前,下同)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相关标准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其他相关规定
1、报名资料须在现场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农村农业局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余姚市农业信息中心。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
4、聘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5、户籍、学历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11月20日。
6、本次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考试成绩排名在招聘指标3倍以内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相近岗位储备人选,如一年内有相近岗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成绩递补聘用。
7、本次招聘公告及录用公示在余姚人才网(http://www.yyrc.com)发布,其他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我单位无关。
8、本公告最终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555335(限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