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绍兴市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相当于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差额拨款(纳入财政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1名,在绍兴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2名。
一、选调岗位
绍兴市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3名,其中1名从事园林管理工作,1名从事综合管理工作,1名从事综合文字相关工作。
二、选调范围
园林管理岗选调对象为浙江全省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不区分事业类别)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综合管理、综合文字岗选调对象为绍兴全市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不区分事业类别)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专业及工作经历要求,详见具体岗位及条件;
3.事业单位期间,转正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5)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6)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7)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岗位及条件
单位 | 选调人数 | 岗位 | 专业要求 | 备注 |
绍兴市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 1 | 园林管理 | 本科:风景园林、园林、植物保护、景观学; |
研究生: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
研究生: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新闻学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一)公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30日。报考人员填写完整的《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复印件或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原件pdf格式扫描件。以上材料打包(文件名为“所在单位+编制性质+姓名”)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305505608@qq.com,联系电话:0575-8820698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5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初审,专业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把关。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本人携带《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所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
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选调人数原则要达到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组织面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综合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水平、岗位适应程度和个性特征。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选调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入围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或不合格、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不同意等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讨论决定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选,报批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wps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rsj.sx.gov.cn/art/2024/9/23/art_1229454481_4183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