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隶属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国环境监测一级站,主要承担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领域数字化改革等领域的技术支撑和科学研究工作。2022年10月,经浙江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批准,中心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依托浙江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与浙江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全职在中心从事科研工作。
根据中心发展需求,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有责任心,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已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或岗位特殊需要者可适当放宽);
3、具有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科背景;
4、具有从事交叉学科和综合研究的能力,能够紧跟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独立承担研究任务。
二、岗位研究方向及具体要求
三、福利待遇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限原则上为2年。工资待遇、人事关系等按照浙江省博士后管理及中心相关规定执行,税前年收入30万+;
2、中心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保障科研经费、实验室及良好的研究基地等基础支持。同时,浙江省设立了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每年分三个等次资助170项;
3、凡在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以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和获奖成果,统一纳入中心科研奖励范围,具体奖励参照中心科研管理办法执行;
4、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相关待遇可叠加;
5、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根据出站博士后人员的研究方向、工作业绩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可优先录用到中心工作;
6、对于个别条件特别优秀的博士后人员,根据我中心战略需要,待遇可以面洽。
四、申请流程
1、有意应聘者填写、递交《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博士后申请简表》(附件1)及《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两位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留学或外籍博士至少提供一封国外教授专家推荐信);表明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及奖励清单(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及佐证材料;博士学位论文;科研合作导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并注明预计能够进站时间,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博士后+研究方向”;
2、初审合格者参加博士后候选人面试考核;
3、确定人选后,签署《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4、办理进站手续并报道。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9975305、0571-89975371
电子邮箱:1033204301@qq.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