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品学兼优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即参加团中央服务“西部计划”“欠发达地区计划”、浙江省“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且报名时仍在服务期间的,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研究生所学专业为教育学类专业或在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高中数学、中学心理健康岗位不作此要求。
研究生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各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的毕业生,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中有一项与报考学科相适配的即可。
5.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可放宽2岁。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qjq.gov.cn)和陕西师范大学就业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预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后至11月27日12:00。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详见附件3)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qjqjyjrsk@163.com;网上预报名的仍需现场报名,未到现场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9:00-11:30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201
3.报名材料
应聘考生按规定填写《衢江区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应届生证明、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或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考生报考资格及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及装订要求详见附件3)。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学习经历、技能业绩等。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视情形决定是否核减或核销招聘岗位。
(四)首轮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的,须通过首轮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学科面试的对象,5倍及以下的直接开展学科面试。
首轮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素养、分析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
首轮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成绩从到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科面试对象。
首轮面试一般在报名当天完成,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注意保持手机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首轮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学科面试
学科面试以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测评应试者的专业能力、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面试满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
学科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注意保持手机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学科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确定签约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从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并与衢江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签约。
签约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七)资格复审。2025年7月底前,对签约对象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研究生毕业的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教师招聘全过程,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八)体检、考核。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及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要求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如因隐瞒了精神疾病等既往病史影响体检结论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所有考核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衢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以备审核。体检、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九)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衢江区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待工作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主要福利待遇。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并按规定享受衢江区人才奖励政策。
(二)递补。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复审或政审未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由衢江区人力社保局、衢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试用期和服务期。聘用后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后的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为5年,未满服务期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需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违约金)2万元。
(四)教师资格。聘用人员应在试用期内取得合格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2027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合格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衢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70-3838580
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570-383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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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衢江区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4.应届生证明
5.招聘岗位及计划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