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嘉兴高级中学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岗位6个,计划招聘教师14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学科要求 |
学历/学位 |
高中数学教师 |
4 |
数学类、学科教学(数学)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高中语文教师 |
3 |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国际中文教育、学科教学(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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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学教师 |
2 |
化学类、学科教学(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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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物理教师 |
2 |
物理学类、学科教学(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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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英语教师 |
2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教学(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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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通用教师 |
1 |
物理学类、机械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电气工程类 |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二)2023届、2024届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3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视同2025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三)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暂未取得的须在被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的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等要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作该要求:
1.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及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
3.具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学士毕业证书的师范类毕业生。
4.研究生(或本科)期间获得过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校级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浙江省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18:00。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需另附word版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zjjxgjzx@163.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姓名”。相关报名材料须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作为附件:
①报名表(见附件1,须由本人承诺签名,可正反打印)。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2023年、2024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择业期考生承诺书。
⑤相关必备的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3.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报名审核结果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报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2.因材料不齐或条件不符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或因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公布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后24小时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补齐材料报原来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未补齐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初审结果在嘉兴高级中学官网上公布。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为3名及以下的,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为3名以上的,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初审的,将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请留意查看嘉兴高级中学官网通知。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由嘉兴高级中学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
1.笔试
(1)时间地点:学校组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暂定在2024年11月30日,其他相关事宜后续将在嘉兴高级中学官网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2)形式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6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考计划为2名及以上的按1:3确定)。按规定比例,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高级中学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报名材料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采用试讲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现场应变能力等基本素质,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前备课60分钟。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请留意查看嘉兴高级中学官网。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签订就业协议
1.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安排专业测试确定排名。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高级中学官网(网址:www.jxgjzx.net.cn)和嘉兴教育网(网址:www.jxedu.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原则上统一在2025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有关精神执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高级中学、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可享受相应的购房、租房补贴等奖励政策,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高级中学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高级中学(网址:www.jxgjzx.net.cn),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五)应聘人员可于每周一至周五9:00-16:00电话咨询嘉兴高级中学。
(六)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嘉兴高级中学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咨询电话:0573-82713621
联 系 人:严老师,潘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3850510(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573-83850525(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