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加强国有企业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兰溪市部分国有企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名(详见招聘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按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涉及成绩计算的,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六、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发布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未办理入职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员待遇
1.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2.按照兰溪人才政策执行购(租)房补贴。
八、其它说明
1.招聘范围根据《2024年兰溪市部分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招聘计划》上的规定。
2.本市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3.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劳动合同和历年社保缴纳记录为审核依据。
4.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从招聘到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和解聘,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5.出现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拟聘用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职手续等情形时,招聘单位可由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次一名的考生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6.应聘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有关面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兰溪人才网。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电话:0579-89010200)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兰溪市国资办(电话:0579-88806726)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兰溪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兰溪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兰溪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兰溪市兰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兰溪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2024年兰溪市部分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招聘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