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是杭州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为社会寄养老年人提供相关康复、生活等服务。为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编外用工(劳务派遣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医护管理岗位4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医学、护理学、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11月29日,8:30-11:30,13:30-16:00(工作日)。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上城区天鹤路318号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1)、承诺书(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同时附近期免冠彩照。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审核阶段
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于12月4日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准考证发送至报考人员邮箱,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三)笔试、面试阶段
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于12月上旬组织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如报名人数不满10人,则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本次招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单科成绩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单科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考和综合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杭州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工资待遇按照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