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司法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设置 |
人数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备注 |
高亭司法所工作人员 |
1 |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工作地在高亭 |
衢山司法所工作人员 |
1 |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工作地在衢山 |
二、岗位职责
承担基层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三)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四)40周岁以下公民(1983年12月17号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党纪政纪受处分期内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辞退、解聘的;
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其他不适宜报名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6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岱山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岱山县行政中心A3楼岱山县司法局311办公室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线上报名。请应聘者将《岱山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户口本等资料(扫描成PDF格式),一并发送至邮箱:229889972@qq.com(邮件主题设为“县司法局+姓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核:县司法局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如应聘者经资格审核通过,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者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4.其他说明:如上述岗位报考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则按相关规定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考。
(二)考试方式
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1.总成绩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合格人员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予以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4.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考察、公示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不胜任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劳动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三)录用人员报酬待遇为7万元左右(包括五险一金)/年。
(四)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80-4473198王先生;0580-4475685宓女士。咨询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