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为浙江省地质院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地址位于温州市瓯海区。主要职责是承担温州市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巡查技术指导、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指导等地质灾害防治“驻县进乡”工作;承担温州市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监督指导、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等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温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远景评价;承担大队形成的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开展地球科学普及、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咨询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7.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报名资格: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待遇面议,享有节假福利、业务培训等待遇。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将以下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zjsdsyd@163.com,文件名称及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
(1)请填写《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时注意确保所有表格信息没有遗漏、准确无误。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表(粘贴1寸彩色证件照),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五)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7-88419516(法定工作日:8:3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