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由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海宁市户籍,年龄30周岁及以下;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窗口、基层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工作地点
该岗位派遣至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地点在长安市场监管分局。
四、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下午4: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联系方式:87360199/15968361996(微信同步)
五、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填写《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2、招聘方式。简历筛选后直接进行面试。
请应聘者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4、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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