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7-13 00:04:26 关注:641次
一、招聘人员及职责
科研助理1名:主要处理学院教学科研及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法学类专业,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工作踏实,耐心细致,服务意识强,富有敬业、务实、创新精神;
3.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各类办公软件系统;
4.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
(二)报名程序
1.网上应聘。应聘人员须填写:《大学法学院科研助理应聘报名表》,同时提供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扫描件各一份,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安徽大学法学院科研助理应聘+姓名,并发至邮箱lawhr@ahu.edu.cn。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初审的,不再单独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与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派遣关系。
3.考核选拔。经复核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考核选拔。
我们将通过邮件向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发出面试通知。一个月内没有收到面试通知者可自行放弃等待。
4.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过考核拟录用人员进行7天公示。
5.体检及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用工的,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安排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与待遇
1.以上岗位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劳动录用、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派遣到学院工作,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考核情况及工作需要协商续签事宜。
2.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由学院自筹,岗位月薪5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存的社会保险)。
3.试用期:2个月。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安徽大学法学院所有。如对招聘工作有不明之处或在应聘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法学院联系,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61793.www.jrz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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