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2-19 07:08:30 关注:29563次
因工作需要,合肥工业大学校医院面向社会招聘相关医疗业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报名条件 | 执业资格 | 岗位性质 |
1 | 护理 | 4 | 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5岁以下(1998年2月17日后出生)。 | 非应届毕业生需具有执业资格证 | 人事派遣 |
2 | 挂号室 | 1 | 财务、会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备相应的财务管理相关知识,30岁以下(1993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 / | 人事派遣 |
3 | 内科 | 2 | 1、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内科方向,需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本科为临床医学,35岁以下(1988年2月17日以后出生);2、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对应系列主治医师职称,40岁以下(1983年2月17日以后出生);3、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对应系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45岁以下(1978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 持有相关执业医(技)师资格证 | 劳动合同制 |
4 | 外科 | 2 | 1、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外科学专业,需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本科为临床医学,35岁以下(1988年2月17日以后出生);2、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对应系列主治医师职称,40岁以下(1983年2月17日以后出生);3、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对应系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45岁以下(1978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 ||
5 | 影像中心 | 1 | 1、医学影像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放射科工作经历;需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30岁以下(1993年2月17日以后出生)。2、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需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35岁以下(1988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 非应届毕业生需具有相关执业医(技)师资格证 |
二、招聘程序
1.申请报名。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9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应聘人员简历表》(校医院)(见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校医院)(见附件2),连同报名资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hfutrskzp2@hfut.edu.cn。邮件名称请以“姓名-校医院-岗位名称”格式发送;附件请以“姓名—简历表”、“姓名—登记表”、“姓名—报名资料”分别命名。(应聘岗位名称为:护理、挂号室、内科、外科、影像中心)
(3)报名资料:①一段不超过4分钟自我介绍视频(其中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验、获奖情况、业绩成果、特长技能、报考该岗位的胜任理由和综合能力等内容),视频须为MP4格式,不超过200M,人物面部五官清晰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③执业医(技)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2.初选
根据招聘条件和个人提供的材料,学校对应聘者进行初选。
护理、内科、外科岗位按照与拟招聘岗位数5: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若进入考核人员主动放弃考核资格,则不递补),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小于3:1比例,可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挂号室、影像中心岗位按照与拟招聘岗位数10: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若进入考核人员主动放弃考核资格,则不递补),不足10: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参加考核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小于3:1比例,可取消该岗位招聘。
3.考核
(1)医学专业技能笔试。满分100分。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医学专业技能笔试,未按时参加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录用、公示
根据医学专业技能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有数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若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若公示前拟录用者放弃资格,将依据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录用人员待遇
人事派遣岗位录用人员与人事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待遇执行。
劳动合同制岗位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模式。工资、绩效标准参照编制内同职级人员执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四、其他
1.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填写、准备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
2.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校医院:0551-62901316
人事处:0551-62901652
人事处 校医院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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