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7-12 07:45:30 关注:39091次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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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和《关于印发2022-2024年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通知》(甘组通字〔2022〕17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岗位列表》)。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外学历相近专业是否符合岗位所列专业条件,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硕士毕业院校须为双一流建设高校。 5.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10:00-7月12日18:00,应聘者登录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zhaopin.lut.edu.cn/shuoshi/),注册并填写应聘信息。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若同时报考我校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报考要求,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须完整、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因个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造成所需有效信息不完整而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应聘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应聘人员申请更改上述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至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行政楼207室)进行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7月4日8:00-7月15日18:00,学校公开招聘资格审核组通过网络初审报名者资格,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应聘者可在提交报名信息2天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18:00以后,应聘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7月12日)报名,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自负。 3.资格复审。 时间:7月20日8:00-12:00 地点: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行政楼207室)。 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蓝底),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2)《兰州理工大学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荣誉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及所在工作岗位说明(原件)。 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诚信承诺书等原件材料不再退还应聘人员。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现场进行复审确认,对信息真实、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发放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间节点要求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须参加面试考核,分为职业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各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划定60分的最低控制线,任一面试环节低于60分,直接取消招聘资格。若拟聘岗位考生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通过面试加试的方式进行确定。 1.职业能力面试。时间为7月21日,主要考察面试者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业能力。本轮面试中,具体设置备课、试讲和专业知识提问三个考核环节。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纸上作答与口头表述相结合方式进行。 2.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7月22日,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进入综合素质面试人选按照职业能力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人数与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职业能力面试成绩为60分以上的考生均可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三)心理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心理测评。对入围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是人职匹配度的参考依据。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心理测评及体检人选名单。 2.体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通过心理测评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采取档案调转、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4.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5.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lut.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审批。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对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7.备案。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备案。对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聘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8.岗位聘用。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通知到岗报到上班。学校按照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三、补充录用 在公开招聘中,因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及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之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本人填报的手机号码有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本方案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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