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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硕士)招聘

发布:2024-05-23 10:13:28  关注:3297次

西安邮电大学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院校,坐落于历史名城西安南郊文化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在西北地区布局的唯一一所邮电通信类高等学校、陕西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根据西安邮电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硕士)1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身心健康。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国(境)内外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国(境)外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经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计划

岗位

招聘人数

学科专业

学历要求

专职辅导员

12名

法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世界史、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物理学、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科学与工程、翻译、电子信息、机械、交通运输、会计、工程管理、工商管理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应聘人员通过学校招聘系统(https://rczp.campusphere.cn/11664)“招聘岗位”栏目报名,并将本人身份证、党员身份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未拿到的上传现就读学校《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一并上传招聘系统。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7日后开始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日。

3.有关说明:

(1)请仔细核对报名岗位信息,报名后不可变更。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资格。

(3)应聘人员一定要保证提供的手机号码、邮箱地址、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手机保持畅通,学校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有关事项,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同时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应及时关注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查看相关安排。

(4)时间逾期、报名信息填写不规范不予报名。

(二)资格初审(6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综合招聘条件、拟聘岗位需求及任职要求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考试(拟于6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超过合格分数线者,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计算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四)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贯穿单位考查、学校考试等整个招聘环节,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规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心理测试

拟聘人选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如因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可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选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学校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

四、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入校试用期满后可按学校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3.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有关工作无法按计划进行时,学校可根据实际调整招聘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公告。

六、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办公楼304办公室)

邮编:710121

联系人:田老师、董老师

电话:029-88166155

邮箱:zhaopin@xupt.edu.cn

 

 

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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